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曾姓男子上網徵求模特兒,並以一千元至五萬元不等獎金相誘,八名少女為追求明星夢,被迫拍自慰影片上傳供曾男觀看,事後被查獲。台南高分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考量曾男與七名少女和解並賠錢,判他八年十個月。
曾男(廿四歲)三年前在網路上利用私人工作室徵求網拍模特兒,並稱經評分後可獲一千至五萬元獎金,一些少女為追逐明星夢,應其要求穿著內衣自拍,後來因尺度要求越來越大而拒絕,曾男便以散布清涼照為由,脅迫少女拍攝自慰影片,八名被害人報警將曾男告上法庭。
台南高分院審理,曾男在IG及臉書申請帳號使用女性人頭相片,向各被害少女誘騙、脅迫自拍各種撫摸胸部下體等猥褻照片、影片,傳送該照片檔給曾男,或上傳該影片的電子檔至個人FB帳號,再提供FB帳號密碼給曾男,供其自行登入下載至其電腦主機內,犯行明確。
雖然曾男辯稱,自己因性格異常而經國軍驗退離營且因罹患重度憂鬱症,很難控制自己行為,請求減刑。但法官調閱醫院鑑定結果,認為曾男雖有長期的反社會人格及受車禍腦傷影響,惟犯案時並未受情緒障礙症影響,所以不予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