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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茶葉混充台灣茶販售遭查獲
記者徐義雄/南投報導
葉姓男子以越南茶葉混充台灣茶烘焙後,販售到中國大陸,交易未成功,放在友人公司遭查獲,涉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南投檢察署考量葉男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予以緩起訴。
去年九月葉男以每台斤三百一十元、一百二十元價格,向在南投市開茶葉批發公司的陳姓友人購買三十二台斤四季春茶葉、二十台斤越南茶葉,自行以四季春茶葉十八台斤混合越南茶葉十二台斤比例烘焙。
葉男將完成烘焙的混充茶葉,委託不知情陳姓友人加入四季春茶葉十五台斤加工,貼上「品名:翠玉青茶、產地:台灣」標籤,包裝成三十包,寄至中國福建省一家公司給不知情陳姓負責人試喝,每包四百元販售,但陳姓負責人遲未回應,未完成交易。
另外,葉男再以同手法將其餘十五台斤混充茶葉,委由陳男加入四季春茶葉十五台斤加工後,以同包裝成三十包,暫置公司倉庫。南投縣衛生局去年十一月九日前往陳男公司抽驗,送交農委會茶業改良場鑑別為「境外茶」成分,透過高等檢察署建立的「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聯繫平臺」轉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地檢署表示,葉姓被告行為犯刑法對商品原產地為虛偽標記及販賣虛偽標記原產地商品、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嫌,審酌被告無前科、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一萬兩千元、茶葉等,予以緩起訴一年,並向公庫支付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