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薇閣中學遭檢舉該校仍有以榮譽競賽名義連坐、體罰及實施禁愛令等不當管教,且未依法成立學生自治組織等。監察院調查指出,台北市教育局未就相關檢舉事證督責該校啟動校事會議進行調查,查有違失,已通過對教育局的糾正案。
本案由監察委員葉大華、賴鼎銘負責調查。監委指出,教育部民國一0九年八月三日頒布服儀新制後至今年三月,台北市教育局接獲薇閣中學服裝儀容案件共十一件,明確顯示該校仍有以榮譽競賽名義連坐、體罰及繞道處罰等情。
監委表示,但該教育並未就相關檢舉事證依法主動督責該校啟動校事會議進行調查,或採取實質有效措施督導該校立即改善,致延宕全面改善期程達半年之久。
調查報告指出,陳情內容指該校涉有限制學生髮式、天冷加衣被扣分、學校無學生自治組織、無服儀委員會,且違反服儀規定學生會扣除該生班級的生活教育榮譽競賽分數,導致老師對學生處以罰抄、體罰或愛校服務等繞道處罰等情。
北市教育局檢視該校資料後,認定服儀規範明確違反教育部訂定及修正的高中服儀規定,且該校教師疑有因服儀規定產生的體罰,依法教育局應督導該校五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調查,卻未依規定啟動校事會議。
北市教育局對於薇閣中學相關檢舉陳情,僅以「該校表示」、「業函請檢視」復陳情人,並請陳情人直接聯絡該校學務主任及向學校溝通,以致未能達到暢通意見反應,導致陳訴不斷。
監察院認為,北市教育局規避依法督導之責,未能保障學生人格權、受教權及表意權,核有違失,已通過對該局的糾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