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品不良季節汙染 裁罰最高加重5成

南市環保局於每年十月至隔年三月南台灣空氣品質不良季節,針對重點工廠加強巡稽查及檢測。(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每年十月至隔年三月,為南台灣空氣品質不良季節,南市環保局表示,為維護空氣品質,目前全市已布建一千四百顆微型感器,並透過數據分析縮小可能汙染來源範圍並前往取締,並針對重點工廠加強巡稽查及檢測,一旦查獲汙染排放超標,依環保署裁罰準則,裁罰金額最高可加重五十趴。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要求鋼鐵冶煉業、水泥製造業、石油化工製造、塑膠製造業、飼料製造業等,製程、防制設備及汙染排放,都需取得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操作許可證列管工廠八百五十四家,共計核發一千三百零四張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一一0年十月至一一一年三月,共巡查八百卅八廠次,四十二件違規,都遭加重裁罰。違規樣態以現場未依照核定條件操作最多,裁罰金額十至廿萬元不等,其次是設備元件檢測超過標準,裁罰金額從十五萬元到二百廿九點五萬元不等。除了加強工廠汙染排放巡稽查,也會增加營建工地及餐飲查核、汽機車攔檢、露天燃燒空拍巡查頻率,以減少汙染量增加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