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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赴柬打工摘器官 3人起訴求重刑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柬埔寨詐騙摘器官案,發現以謝姓男子為首的集團詐騙民眾到柬埔寨打工再摘器官,單次可獲利一百萬元,十九日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起訴三人,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昨天表示,八月間破獲二十五歲林姓女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案,檢警發現林女手機內有民眾簽署的器官捐贈同意書照片,經桃檢指揮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將主嫌三十一歲謝姓男子及二十七歲蔡姓男子、林女拘提到案。
檢警調查,謝男等三人組成境外摘取器官人口販運集團,由謝男負責尋找俗稱「豬仔」的詐騙對象,再由蔡男負責管理監督被害人出境,林女負責尋求器官買家。
檢警指出,謝男先謊稱國外工作可獲得六萬至七萬元薪資,利誘黃姓被害人允諾出國後,再以疫情期間需健檢為由,誘騙黃姓被害人完成體內器官等健康檢查。
檢警調查,蔡男通知林女聯繫在東埔寨收購人體器官的葉姓「豬商」,以「全拆」為暗語(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若獲利一百萬元由謝男分八十萬元,蔡男、林女各十萬元。
檢警指出,七月二十七日由蔡男指示手下在旁監視、回報,確保黃姓被害人獨自搭機前往東埔寨;黃姓被害人在當地遭人蛇集團控制時,被告知器官買家因找到其他器官來源,不願購買黃姓被害人器官,黃姓被害人才得以逃回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