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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3歲女兒 狠心媽判13年半
摑掌、掐頸、打頭、撞牆月餘 同居男友判13年2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方姓女子帶三歲女兒跟胡姓男友同居,兩人不堪女童吵鬧,持續以摑掌、掐頸、罰站、打頭方式凌虐月餘,並在浴室將女童推撞地板及牆面,撞斷兩顆牙,最後因傷重致死。台南高分院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將方、胡二人,分別判刑十三年半及十三年二月,刑度與一審相同。可上訴。
方女在女兒出生時,託付給舅舅照顧,至女兒三歲多,帶回與胡姓男友共同生活,方、胡兩人常對女童施以暴力凌虐,於二0二一年七月下旬至同年八月卅日期間,因不堪女童吵鬧且不聽話,拿拖把毆打女童四肢、屁股成傷,並大力捏掐臉頰、雙耳耳垂等部位,方女還用嘴巴咬傷女童臉頰及手,還摑掌、掐頸部、罰站,命女童以伏地挺身姿勢撐地並以腳踩其後背,使伏地長達七小時,致其因體力不支而改以頭頂地板支撐身體而嘴唇缺水致乾裂流血,又命女童下跪以腳大力踹、踢腹部成傷。
二0二一年八月卅日晚間,方、胡見女童出現全身無力、脫糞不適,二人怕醫院通報被追究刑責,不敢將女童送醫,同日晚間九點多,胡男因不耐女童表示想吐,在浴室內大力推女童撞擊地板或牆面,致女童牙齦裂傷及牙齒斷裂二顆,當場休克,當晚十點半送急診,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呈現全身瘀傷等,經急救後,仍因顱內出血、十二指腸壞死出血及破裂併腹膜炎等大量出血,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