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三年前引發議論的國安私菸案,其中三名獲緩起訴的特勤軍官,不滿遭國安局調職失去特勤身分,致薪資、退休金受影響,共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一審認為,調職雖違法,但三人違反憲法、特勤條例、稅捐法的情節重於回任辦法,判決三人敗訴。台灣高等法院認同原判,十六日駁回上訴。
國安局抗辯指出,三人身為軍職人員,經國防部依任職條例規定發布人事令調職,並未改變公務員身分,且三人因涉私菸案遭檢方會同海關查獲,情節重於回任辦法,顯然不適任特勤職務。
高院認為,國安局調職雖屬違法,但三人逃漏稅等違法在先,不得主張依平等原則,比照他人留任原職,且三人已符合強制回任事由,無法留任特勤人員職務,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