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三名國中學生日前在南區文南里長辦公處前拾獲現金,未據為己有,是而委託文南里長陳清泉轉交至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對於三名學生拾金不昧行為,里長陳清泉函文三名學生就讀學校予以表揚。
陳清泉表示,就讀新興國中的蔡姓學生、中山國中洪姓學生,以及建興國中的盧姓學生三人,日前在里內長南街里辦公處前拾獲二千餘元,隨即至里長辦公處繳交,他隨後將此拾獲金轉交至金華所。
陳清泉說,雖然拾獲金額不大,但對三人拾金不昧的品格,值得嘉許,因此函請學校能給予獎勵,肯定學生的善心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