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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盜領老闆529萬 女移工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印尼籍莎姓女移工在台中一家機械廠任職,因常和李姓女老闆貼身接觸,先是闖進她房間偷現金,又擅自取信用卡至超商ATM盜領,近二年猛偷七十四次才被發現,累計竊得高達五百二十九萬一千元現金,落網遭法院收押,至今也僅還老闆五十五萬元;法院依七十五罪判她二年二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莎女在太平區一家機械工廠上班,因工作上機會得知李姓女老闆的銀行帳號提款卡存放位置、帳號密碼,竟趁著老闆未察覺時,一0九年九月四日起偷拿卡片冒充李本人到超商,一口氣分三次盜領出四萬一千元現金,之後再若無其事放回原位。
莎女因首次成功得手認為不會被發現,之後就大膽以每週數次頻率,不斷拿李女提款卡到超商、銀行的ATM連續盜領,金額從一千元至三萬元不等,後期甚至大膽單日就猛領高達十萬元現金,貪婪行為直到今年六月七日才被發現。
後來李女察覺公司帳戶有多筆不明資金流出,報警後才查出原來是內鬼,前前後後統計莎女一共盜領七十四次,累計金額高達五百二十六萬九千元;檢警更連帶查出,莎女一0八年還曾潛入李女和先生臥房,偷走他們屋內二萬二千元現金,莎女落網後也遭法院裁定收押至今。
法院調查,莎女曾供稱「她會趁老闆娘把包包放在車上的時候,就把卡片拿起來,然後再找時間去領,領完再放回去」,可見她每次拿金融卡盜領都是基於個別犯意為之,應分予論七十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