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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北律6千萬 女會計判4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律師公會女會計李雪琴被控於處理公款及辦活動的機會,每年侵吞數百萬元不等公款,以繳納私人保費及母親看護費,直到前年底才被查帳發現,七年間共侵占逾六千萬元。台北地院二十九日依業務侵占罪將她判刑四年,並追繳五千四百多萬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控,李女從民國八十七年起即任職北律公會秘書處的會計人員,利用每年公會理監事改選的機會,趁新任理監事尚未熟悉公會業務,涉嫌溢領、侵吞公款,挪用於私人保險費及母親看護費用等開銷,再以其會計專業美化帳冊,致使律師公會渾然不知。
律師公會理監事一0九年八月間就任時進行查帳,同年底察知李女涉嫌侵吞款項後,再委請會計師進行內部查帳後,次年一月十三日解僱李女,並對她提出刑事告訴。
法院審理後,二十九日依業務侵占罪將她判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