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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猥褻越南女看護 判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在一0九年間照顧祖父時,趁隙親吻越南女看護、撫摸胸部,看護向外界求助後報警,林否認涉案,不過看護內衣驗出林的DNA,林男辯稱是混洗衣物造成,不過因刑事局報告證稱,內衣驗出的DNA濃度高,共洗衣物轉移可能性低,認定林涉案,判刑八月。
判決書指出,一0九年七月十日晚間,林前往祖父住處的三樓房間休息,期間因祖父尖叫,林前往查看協助安撫,林祖父在安撫後睡去,女看護也在同房間另一張床睡著,隔天凌晨一時許,林見女看護熟睡,將手伸進女看護的內衣中、撫摸胸部、親吻嘴唇,女看護驚醒後,林男裝作沒事。
林男否認涉案,辯稱女看護的說法前後有矛盾之處,而女看護內衣驗出的DNA,不能排除是與家人共洗衣物造成,另外女看護在案發後沒有向仲介公司反映,而是求助桃園的民間團體,還在案發二十小時後才到醫院驗傷,後續的處理方式、相關指控有違常理。
台中地院認為,女看護內衣有驗出林男的DNA,而且濃度偏高,共洗衣物衣物造成的可能性低,而女看護對於相關案發經過、行為、時序等情節都大致相符,具體描述,若非親身經驗,應無法憑空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