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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內線交易 新光金前資深副總遭訴
徐順鋆等5人已繳交犯罪所得 檢請法官減刑及緩刑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新光金前發言人暨資深副總經理徐順鋆等五人被控在新光金控併購元富證券期間涉嫌內線交易,北檢七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徐順鋆等五人,並請法官減刑並宣告緩刑。
新光金控於民國一0七年四月間宣布換股合併元富證券,以雙方前一日收盤價計算,此次新光金收購價大約是溢價百分之十八點八,新光金相當於斥資一百三十億元合併元富證。
檢調獲報,新光金前發言人暨資深副總經理徐順鋆、現任副總經理李超儒、經理楊延德等人於一0七年間得知公司重大消息後,涉嫌於禁止交易期間內線交易。
檢方調查,徐順鋆雖然出售新光金控股票一百零八萬餘元,但並未獲利;李超儒出售新光金控股票十二萬一千四百元,避損金額僅一百五十元;楊延德及妻子、小舅子低買高賣元富證券股票,獲利一百多萬元。
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徐順鋆等五人,檢察官考量五人到案後均已自白犯行,除了徐順鋆無犯罪所得,其餘四人均已自動繳交犯罪所得,態度良好,請法官依法減刑,並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