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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搜出6包K毒 驗尿、測謊都通過判無罪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朱姓女子遭人檢舉持有毒品,警方持搜索票在她車中搜出六包總重二十三公克的K他命,但朱堅決否認;法院審酌,朱女非毒品人口無相關前科,當天同意驗尿無陽性反應、測謊也通過,且毒品上沒有任何人指紋,認為她辯詞非全然無據,加上查無其他積極實證,判朱無罪,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朱女從不明管道取得第三級毒品K他命,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循線持搜索票今年一月六日到朱住處停車場執行,當場從她車上右前座置物箱搜出六包K毒,總重二十三點二四公克),偵結依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罪嫌起訴她。

法院審理時,朱女堅決否認持有毒品,辯稱自己沒有施用K毒的習慣,在車中搜出的毒品不是她的;當天她也自願同意員警採尿送驗,檢驗結果也沒驗出任何毒品反應,另朱女也無相關毒品前科。

法院認為,根據朱女驗尿、同居人證詞等綜合判斷,堪認朱辯稱自己沒有用毒習慣,應非虛偽捏造,而朱既然不是習慣用毒人口,其如何取得、持有毒品的管道及必要,仍有疑慮。加上扣案的K他命經送驗鑑識,外包裝上也沒有採集到任何指紋,可認定當時持毒者已小心謹慎避免留下任何跡證,而有意規避查緝,且汽車置物箱僅簡單鎖扣,非安全存放場所,一般人是有可能不小心將重要物品留在裡面。

法院也認為,如果朱女既知不留指紋規避查緝,豈會輕易將毒品隨意放在置物櫃,而無恐遭警方發現的警覺心?因此本案毒品是否確為朱留下,實難認定。另朱也自稱,每周都會約朋友來打麻將,車鑰匙就放在大廳,同居人也說,曾有人向朱借車使用。法院考量,朱女經測謊鑑定也無不實反應,認定朱女及其辯護人說詞並非全然無據,加上查無其他積極實證,判處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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