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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等5壽險挨罰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金管會二十日通過對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開罰新台幣四百零八萬元,理由是未依規定時限公告資產重分類資訊,違反證券交易法,其中,對南山人壽行為負責人罰一百二十萬元最重。
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等五家壽險業者已決定變更管理金融資產的經營模式,屬證券交易法對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事項,應依規定在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辦理公告。
金管會指出,南山人壽未依規定辦理公告,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等四家壽險公司延遲公告,因此對南山人壽為行為負責人罰一百二十萬元,對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為行為負責人各罰七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