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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明年滾動檢討訂定臺中港風力引領標準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規劃明(112)年初滾動檢討訂定更加適合臺中港風力引領標準,研議封港標準配套措施,兼顧航安與港口效率。

航港局指出,先前因受強勁東北季風及與颱風環流產生共伴效應影響下,臺中港有暫停船舶進港領航作業長達數日情況,造成船舶數日無法進港影響港區作業,航港局就此事滾動檢討,多次邀集臺中港務分公司、臺中港引水人辦事處及船務代理公會等相關單位研議放寬方案,將先前風速標準 20 公尺/秒暫停引領情況,實質放寬至 22 公尺/秒(僅部分船席、船種與船型為安全考量不得進港),放寬程度已有成效。

航港局說明,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針對109年臺北港「引水船與麒龍貨輪碰撞導致翻覆」等重大事故提出安全改善事項,建議訂定引水人受天候影響無法引領標準,航港局在兼顧安全及營運因素下,比照鄰近特性相近之麥寮港,訂定平均風速達20公尺/秒以上(約8級風力上限)為標準,鑑於臺中港環境天候特殊,風速時常超過上述標準,在聽取港區業者意見及引水人安全考量下,航港局已重新檢討在風速22公尺/秒安全條件下,再予放寬引領限制,在111年12月16日至18日強烈東北季風期間,符合風速22公尺/秒條件以下船舶有80%已實際進港,已大幅減少港外滯留情形,成效顯著。

航港局強調,雖臺中港深受臺灣海峽狹管效應影響至鉅,造成特殊海氣象影響船舶進出營運,惟在觀察收集中長期風力數據後,航港局仍將會同臺中港務分公司持續評估,規劃明(112)年初再次滾動檢討訂定更加適合臺中港風力引領標準,以達雙贏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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