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2鄉長等21人涉貪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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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佳冬、竹田鄉公所工程弊案,檢方六日將佳冬鄉長龔日光、竹田鄉長傅民雄、竹田鄉代會秘書曾文星等二十一人,依涉嫌貪瀆罪嫌提起公訴,另有四人獲緩起訴。
 屏東檢方表示,一0六、一0七年偵辦麟洛鄉公所前後任鄉長李新煌及蔡志和,在經辦工程採購案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時,另外,又發現竹田鄉公所及佳冬鄉公所的公務員,也涉嫌工程收受賄賂違法情事等犯行,立組專案小組於今年五月間展開偵查。
 檢方指控,佳冬鄉長龔日光、竹田鄉長傅民雄兩名民選地方首長,涉嫌夥同公所職員收受多項地方工程得標金額的百分之五至二十不等回扣金,賄款各達數百萬元。
 全案依涉嫌貪瀆罪嫌起訴公務員、行賄包商達二十一人,四人獲處分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