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Views 0Comments
房價高 消基會籲打炒房修法速通過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消基會七日召開「房子不是投資炒作工具盼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通過」記者會,呼籲炒房已影響結婚率、生育率,構成國安問題,是國人最大民怨所在之一,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有五大修法重點,可遏止炒作,呼籲立法院下週三通過三讀,還給消費者合理的購屋環境。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說,媒體報導不動產開發業者對這次修法反對聲浪相當大,執政黨內部也有雜音,但預售屋炒作已讓薪資族群買不起房,影響結婚率、生育率,構成國安問題,也是國人最大民怨所在之一,呼籲立法院下週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董事張欣民說,他曾聽聞業者稱某個案從預售到完工交屋經歷六、七手換約,而行政院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五項修法重點,可遏止不動產炒作、維持市場交易秩序。
首先是,加大火力遏止轉單、防止炒房的「限制換約轉售」,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規範預售屋五年內不得換約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可按戶棟處罰新台幣五十萬至三百萬元。
其次是「重罰炒作行為」,若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一百萬至五千萬元,經限期改正未改正,並可連續處罰。
再者是「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發現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有違規行為時,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查證屬實,將從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獲發獎金。
第四點是「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第五點是「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三十天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三萬至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