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2/1開徵 工商協進會提3建議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經濟部二月一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逾九千度的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工商協進會八日提三點建議,包括開徵時機是否適合、農業灌溉應改善漏水率,並建議耗水費徵收宜提高減徵條件,對旅宿業緩徵等。

經濟部預計二月起針對月用水九千度以上大戶於枯水期期間開徵耗水費,擬針對每度水費加收三元,預估電子業、傳統產業、大型旅館等一千七百家廠商受影響。工商界普遍認為,在氣候變遷之下,積極節水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但徵收實施的配套可以更完整。

工商協進會提出三點建議:第一,台灣水價相對便宜,根據國際水協會調查,台灣平均水價居全球第三低,大方向上肯定政府以價制量的政策原則。但今年景氣下行,出口減緩,是否是適當的開徵時機,仍可再思考。建議政府可跟產業界多交流,討論適當開徵時機,以利台灣經濟民生發展。

第二,建議在農業用水、民生用水等範疇,也應規劃對應措施。由於農業用水約占全國用水量七成,但灌溉用水漏水率逾百分之三十,建議政府應協助農業提升灌溉效率,並加速汰換老舊管線,強化智慧監控系統建置進程,改善漏水率過高的情形,才是根本之道。

第三,耗水費徵收宜提高減徵條件,在疫情尚未完全減緩,旅宿業受衝擊仍大,建議對該產業緩徵;並針對採用再生水或海淡水、投資節水設備者,耗水費減徵優惠上限由六成提高至八成,以增加投資節水設施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