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余姓刑事偵查佐涉嫌向洪姓治平專案對象洩漏警方的偵辦行動;屏東地院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消息罪,將他判刑一年六月,可上訴。
被警方列為治平專案對象的洪姓男子,兩年多前在警方將採取搜索行動前,事先接到通風報信,得以將犯罪證據攜離並躲藏行蹤;警方辦案小組發現,與洪男素有交情的余姓偵查佐涉嫌向洪男洩漏警方偵辦行動,報請廉政署進行調查。
這名涉嫌當「內鬼」的余男否認事先知悉警方對洪男的偵辦行動,並強調不曾向洪男通風報信;但檢方偵辦後,認為余男涉案情節重大,向屏東地院聲押獲准,余男因而被屏東縣警局停職。
屏東地院判決認為,余男辯稱身為刑事人員,認識地方要角,如果發生什麼大事,可以約制、約束他們,將結識地方要角為己任,實屬無稽,損害警察形象,實不足取,犯後否認犯行,不知悔悟,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消息罪,判刑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