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76家水產加工業者 11件違規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春節假期將近,國人圍爐年夜飯不免大魚大肉,為確保民眾食品安全,食藥署與聯合地方衛生局啟動稽查作業。食藥署11日公布,針對全台76家水產加工食品製造稽查結果,揪出11件不合格違規,其中有業者使用的山泉鱸,被檢出動物用藥殘留「磺胺嘧啶」,開罰12萬元並全數銷毀。

食藥署表示,針對全台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抽查146件產品標示及抽驗115件水產原料或成品,結果有1家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3家業者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5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1家業者GHP及HACCP複查不合格及1件水產品原料檢驗不合格。

其中,台北市真食補生技公司使用的「山泉鱸」,被驗出殘留磺胺嘧啶0.02ppm,食藥署表示,磺胺嘧啶是動物用藥,但依照規定不得使用於水產品,在此屬於禁藥。產品已銷毀並依源頭管理原則,由宜蘭縣衛生局依法裁處來源廠商「新永全水產」12萬元罰鍰,另因源頭為養殖戶,宜蘭縣衛生局也已請宜蘭縣農業單位辦理。

同時,桃園市富榮食品廠大園二廠的食品良好維生規範準則,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都不合格,遭衛生局分別開罰6萬元和12萬元罰鍰。另台北市富誠興水產行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被開罰3萬元;茂喜公司中和廠、新竹市隆鼎商號香山廠、台南市學甲區養殖水產品產銷班第7班被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處辦,共裁處18萬元罰鍰;另外還有5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總計裁處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