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石化假增資案 徐旭東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亞東石化監察人鄭澄宇,被控於六年前安排集團成員東富投資,向徐擔任董事的大中票券借款三億元轉給集團成員的亞東石化,涉嫌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三十一日將兩人處分不起訴。

徐旭東指出,遠東集團旗下有二百多間公司,掛名其中多家公司董事長或董事,但並未參與董事會或公司運作。鄭澄宇說,在集團主要工作為擔任遠東新世紀公司行政部總經理,身兼其他關係企業董事或監察人,未參與關係企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