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拒檢假車牌 警開槍誤殺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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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中和警員去年追捕拒檢車時連開三槍誤殺後座乘客。檢方認為犯嫌僅是懸掛偽造車牌的現行犯,但警員仍朝擋風玻璃開槍,不慎致人死亡,有違比例原則,二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新北市中和區張姓警員去年三月十日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賓士車懸掛其他車輛的偽造車牌,因此示意車輛接受攔查。不料,二十九歲林姓男駕駛卻加速逃逸,張姓警員見狀也驅車追趕。

檢方調查,林男車輛後來受困車陣中,張姓警員朝車輛後方擋風玻璃處連開三槍,不慎誤擊坐在後座的二十七歲鍾姓男子頭部,鍾男送醫後仍不治。

警方當時調查,中彈的鍾男是家屬報警請求協尋多日的失蹤人口,且車上四人都有結夥攜凶器強盜、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偽造文書、行使偽造特種文書、鬥毆與不能安全駕駛等多項刑事紀錄。

檢方認為,林男雖不服攔檢而駕車逃逸,但對警員或路人並無衝撞或攻擊行為,張姓警員當時也沒有受到任何立即性的危害,如果要逮捕犯嫌,應斟酌以較不危及人命的方式達成。

檢方認為,林男只是懸掛偽造車牌的現行犯,但張姓警員仍貿然朝車輛擋風玻璃連開三槍,未顧及車輛後方乘客生命安全,也沒有選擇對危害較小位置射擊,不慎造成車上乘客中槍死亡,就逮捕的公共利益與被害人死亡間,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