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某工地員工宿舍工人糾紛 割喉命案宜院判刑8年半

林姓男子,去年九月底與同事胡姓男子等人在員工宿舍飲酒,發生口角,竟拿水果刀揮砍胡男脖頸,致胡男送醫後傷重不治,林男酒醒報警自首,法官認為林男有符合減刑規定,判8年半有期徒刑。(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從事太陽能板工程的林姓男子,去年九月底與同事胡姓男子,因工作糾紛起口角,竟拿水果刀揮砍胡男脖頸,致胡男送醫後傷重不治。宜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林男八年六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三十八歲林男、十九歲胡男與另一名高姓男子,皆為太陽能板工人,去年九月三十日晚間在員工宿舍飲酒,席間林男因不滿胡男工作態度,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衝突,高男勸架後胡男暫時離開,卻是到廚房拿水果刀,晚上十一時四十分許,在廚房轉角處往胡男脖頸揮出一刀,拉扯過程中又畫傷右外側腹。林男見胡男脖頸傷口大量出血,瞬間酒醒,當晚報警自首,表示「我殺人了」,警方趕到後急忙將胡男往羅東聖母醫院,仍於隔日凌晨一時許,由急診醫生宣告不治。

林男辯稱,他只是想拿刀嚇唬胡男,並非故意揮往頸部,只是不小心;高男作證,林男確實用水果刀由上往下揮砍胡男脖頸。

法官審酌其他證據,認為高男說法可信;考量林男所用水果刀相當鋒利,且下手力道不輕,又是攻擊人體要害部位,足可認為林男有故意殺人之意圖;林男殺人後主動報警自首,符合減刑規定,判林男殺人罪,八年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