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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電子煙 違者最高罰5000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全面禁用電子煙,國健署9日提醒,未來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違者最高可罰5000萬元罰鍰,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2.7%上升至6.6%,國、高中生超過7.9萬人正使用電子煙,卻因現行法源不足,導致新型菸品對青少年造成嚴重危害。
對此,國健署表示,《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1月12日經立院三讀通過,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待總統公布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國健署指出,新法中電子煙歸為「類菸品」,明定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全面禁止製造、販售、供應,任何人不得使用。
新法規定,禁止任何人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提供他人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各式電子煙的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違反相關法令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情人眼裡容不下一粒砂,情人的肺更容不下菸害!西洋情人節將屆,董氏基金會鄭重提醒,加熱菸絕不能幫助戒菸,大聲疾呼政府應禁止加熱菸以誤導性的IQ*S(我戒除一般菸之英文縮寫)品牌名稱申請進入台灣,更呼籲民眾鼓勵愛人戒除一切菸品。
董氏基金會表示,近日接獲不少民眾詢問電話,內容不外是「加熱菸不是可幫助戒菸?」、「我叫他不要吸菸,送他加熱菸可以嗎?」、「什麼時候可以買到美國加熱菸?」「聽說加熱菸可以減害,給他抽沒關係吧?」、「沒有什麼煙霧又不臭,不會有二手菸害吧?」等問題。
對此,陽明醫院胸腔內科醫師蘇一峰強調,使用加熱菸就是在吸菸,加熱菸不能幫助戒菸,而且都有二手菸及三手菸危害,戒除所有菸品才能遠離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