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好忙! 平均24.12秒出勤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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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緊急救護130.8萬次 主因協助確診者送醫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統計指出,民國一一一年消防緊急救護服務出勤一百三十點八萬次,平均每日出勤三千五百八十二次、每二十四點一二秒出勤一次,較一一0年增加百分之十五點一二,主要原因是消防機關協助大量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送醫所致。

內政部表示,消防緊急救護是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的現場急救處理,以及送醫途中救護,範圍包括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癲癇發作者、孕婦急產者、其他緊急傷病者。

內政部指出,一一一年消防緊急救護服務出勤次數共計一百三十萬七千五百九十四次,較一一0年增加百分之十五點一二,平均二十四點一二秒出勤一次,主要是因消防機關協助大量確診或疑似確診患者送醫所致,其中送醫次數九十九萬九千九百四十五次;救護出勤送醫占比百分之七十六點四七。

若以縣市別來看,內政部指出,一一一年每萬人口出勤次數計五百六十點七二次,較一一0年增加七十六點七三次,以台東縣每萬人口七百三十一點四二次及花蓮縣六百八十三點九二次居前二位顯示「一一九」服務對於東部縣市緊急救護更為迫切需要。急救送醫部分,一一一年急救送醫計一百零三萬四千一百八十五人次,平均每日逾二千八百人次,較一一0年增加百分之十七點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