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擬修法 虛擬通貨將列入公務員財產申報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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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讓公務人員的財務更透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主管級公務員須申報財產。考量近年虛擬通貨日益多元,法務部責令廉政署修正將虛擬通貨納入申報範圍。廉政署十五日指出,已研議相關修法,草案預計下半年出爐,若故意隱匿最重將可罰四百萬元。

虛擬通貨的範圍擴大、使用廣泛,加上具有匿名、跨境、便利、時效、迅速、多點提領等特性,追查不易,極易成為洗錢或是隱匿資產的工具,為免成為公務員犯罪、把贓款轉入虛擬通貨,規避申報財產義務,法務部長蔡清祥已責令廉政署研議納入申報項目。

蔡清祥指出,財申法的立法精神,就是課予公務員申報財產的義務,因此應納入有價的虛擬通貨,使民眾了解公務員的完整財產狀況,預防利用職權謀求私利,他也呼籲公務員一定要誠實申報,勿心存僥倖,以免挨罰。

廉政署指出,目前已在研議將虛擬通貨納入財申法應申報財產項目,可視為財申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中的「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透過子法定義為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或財物。

修法會公務員必須申報虛擬通貨,至於詳細條文與立法設計,目前正待討論,草案最遲會於下半年度出爐,可於今年十一、十二月的公務員定期申報期間施行。

廉政署表示,虛擬通貨蓬勃發產,具有高度投機性及相當財產價值的特性,我國考量具有洗錢風險,已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