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曾姓男子在網路上利用「買空賣空」手法詐得價值一萬三千元的黃金戒指,被告上法庭。台南地方法院依觸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判處曾男一年三個月。
二0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曾男以暱稱臉書帳號,在臉書精品社團刊登競標販售「LV黑色壓印長夾」等不實訊息,由劉姓被害人以一萬三千元標購。曾男再於隔日中午在購物網站,向不知情鄭姓男子佯購一萬三千元黃金戒指,購物網站提供銀行虛擬帳戶予曾男,曾再將此帳戶提供劉姓買家匯款,劉於十五日中午將一萬三千元匯入帳戶。
待鄭男確認收取匯款無誤後,才依曾男指示將戒指寄送至指定地點,曾男順利詐得戒指。事後,劉姓被害人遲未收到皮夾察覺有異,報警查獲曾男。
法官認為,曾男雖坦認犯行,卻仍未賠償被害人損失,其利用網路社群軟體詐取財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人與人間信賴關係,應予嚴懲。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