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強力掃蕩暴力集團 白板寫「家法」背骨最重體罰30次

警方破獲以張姓男子籌組的暴力討債集團,帶回五人偵辦。(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八歲張姓男子籌組暴力討債集團,去年底接受四十二歲林男委託,向賴男追討百萬債務,未料張以暴力犯行,脅迫賴簽下六張本票後,又反過來拿著本票要脅林拿出二十萬元工作費,警方近日收網,帶回張等涉案五人,發現張有「家法白板」,其中「背骨(背叛)」最重,要體罰三十次,台中地檢署訊後命五萬元交保。

警方查扣涉案犯罪工具、本票等贓證物,其中還有一塊寫有執行家法規範的白板。(記者陳金龍翻攝)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去年十二月間接獲報案,張姓男子籌組暴力討債集團,先以電擊器的凶器,逼迫賴姓債務人簽下六張、每張二十萬元的本票,造成賴身體有傷勢,張男催討到本票之後,反持本票再向委託討債的林姓債權人恐嚇,糾眾威脅,要求林再提供二十萬元的工作費,藉此不法牟利,經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後,與清水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十九日查出張等人藏身在北屯區一棟民宅內,拂曉出擊,帶回張等涉案五人。

警方專案小組搜索時發現,屋內一塊白板寫有「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的內部管理規範,其中羅列七大違規事項,包括吃藥、說謊、毀損、背骨等行為,而每項違規行為後方寫有要體罰的次數,其中「背骨(背叛)」體罰的次數最重,要體罰三十次,但張與共犯都對於體罰方式,則支吾其詞。

全案查扣涉案本票、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手機等贓證物,全案警詢後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後命張等人以五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