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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案只辦基層?高檢署發回宜檢續查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一0七年十月震驚國內的宜蘭普悠瑪出軌案,宜蘭地檢署於今年六月偵結起訴駕駛員尤振仲等三人,而包括三位前任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在內十六名相關的台鐵人員,則獲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後,認為台鐵局長及其他台鐵人員涉案部分,偵查尚有不完備的地方,高檢署已將全案發回宜檢續行偵查。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說,本案事實重大,對於高檢署發回事項會繼續詳予調查。
去年十月廿一日下午四時五十分許,台鐵普悠瑪自強號六四三二列車,在台鐵宜蘭線的蘇澳鎮新馬車站旁發生脫軌的不幸事故,造成十八人死亡、二百十五人輕重傷,是台鐵近30多年來最嚴重的傷亡事故,時任交通部長吳宏謀因而下台。
經過七個月偵查,宜蘭地檢署動用六名檢察官調查後,今年六月六日全案偵結,檢方認為事故列車超速行駛、ATP遭關閉及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是肇事累積原因,因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司機員尤振仲、前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現任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三人,其中尤振仲遭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後,全案由宜蘭地院審理中,駕駛員尤振仲三人不認罪,有事故當事人出庭時想起案發情景,當庭痛哭,有傷者泣訴到迄今傷痛未平,甚至不敢再搭火車。
由於檢方認為前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三人以及調度員、列檢員、列車長、值班站長等十六名涉案人,縱然有行政疏失或有監督不周之處,但仍難以過失致死罪相繩,因此將十六人不起訴。此一結果並不被社會各界接受,引發各界議論「司機扛責、局長無罪」對於「司機扛責、局長無罪」的結果,引發社會各界不滿聲浪。
全案經送高檢署再議後,高檢署認為全案不起訴部分,有偵查不完備之處,因此日前將不起訴部分,發回宜檢續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