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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 衛生局籲符合資格原民鄉親多加運用

高雄市爭取原住民孕產及就醫交通費補助,歡迎符合資格原民鄉親多加運用。 (記者王正平翻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針對高雄市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三個原住民地區,就醫至最近醫院達二十公里以上,為減輕交通費負擔,衛生局持續向衛生福利部爭取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呼籲在地符合資格原民鄉親多加運用。

衛生局指出,一一一年度在原民就醫交通補助共服務一三0二人次,其中孕產婦產檢及生產就醫交通補助達一二六人次,佔總補助人次十%;衛生局透過持續宣導原住民孕產婦產檢就醫交通補助,提高孕產婦定時產檢的意願,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醫院距離達五至四十公里以上,每次補助新臺幣二百元至一千元整,自一一0年七月起衛福部擴大孕產婦產檢服務項目,將免費產檢次數調升至十四次,也可利用社會局的「好孕行得通」服務,讓距離不再是偏鄉民眾到醫院就醫需要面對的挑戰,進而及早發現高風險孕產婦,降低新生兒風險。

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外,補助對象為具高雄市原住民身分及現居三區原民鄉親,補助項目包括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項目之交通費,符合相關規定者都可以提出申請,讓居住本市的原民鄉親能生病及時就醫,減輕經濟負擔,「雄」安心。

補助條件需要符合住家離就診醫院或是入住長照機構之路程(單程)達二十公里以上,補助金額以距離醫院公里數區分,每次補助新臺幣為六百元至一千元,申請次數每人每年不超過十次、每季則不超過三次為限。

一一二年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申請期間為即日起到經費使用完畢為止,請符合資格就醫當事人或其家屬,持戶籍謄本及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入住長照機構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於「就診日」三個月內至當地衛生所辦理,補助條件及各項相關申請資訊可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查詢,或洽詢當地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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