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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共生家園住民遭膠帶封口致死 監院糾正市府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高雄市某協會共生家園4年前發生精神障礙住民,遭衛生紙塞嘴並以膠帶封住致死案,認定高雄市政府未善盡行政調查及監督責任,違反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已通過對高市府社會局的糾正案。

民國108年8月31日,高雄某協會共生家園,無照顧機構立案卻違法收容身障人士,致發生精神障礙住民遭吳姓人員以衛生紙塞住嘴巴,並以膠帶封住致死案件。吳男因犯過失致死罪,被橋頭地院判刑1年,並應與該協會負連帶賠償130萬元。

本案由監委葉大華、施錦芳負責調查。監委指出,該共生家園為類宗教或慈善名義之人民團體,部分精障住民因不適應正規機構、面臨服務資源難以使用或遭拒收等因素而入住,凸顯現行社會安全網尚有缺漏,形成無機構立案、也無專業人員,卻收留身心障礙者情況。

監委認為,雄市府社會局未積極督導該家園責任通報、未善盡行政調查,也未督導研提改善計畫,案發後於歷次稽查時又沒能及早發現共生家園違規收容,因而發生住民死亡的憾事,的確有違失。

監察院並促請行政院督促衛生福利部,應儘速研議釐清這類採取共生家園互助模式的收容單位,是否符合身障者社區式支持服務,及其收容法源依據為何,以供地方政府依循,確保住民受照顧權益。

此外,對於死者家屬質疑其遭餵毒死亡部分,監委調查認為,死者體內雖有相關藥物,但法醫報告認為濃度未達致死濃度,且查無藥物來源,難認為其主要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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