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一名魏姓女童於一0七年就讀期間,遭班上兩名林姓女老師涉不當管教,其中一名林姓老師更強迫女童吃朝天椒、將尿布戴在頭上等,家屬得知後心碎而提告,嘉義檢方也依強制罪嫌起訴兩名老師,但一審兩人均獲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投餵朝天椒的林師對少年犯強制罪,處拘役五十日。
一0七年間魏姓女童轉校至嘉義特殊教育學校,不料卻於同年二月至四月間疑遭受女老師小宜(化名)及小佳(化名)不當管教,包括強迫魏女吃朝天椒、將尿布戴在頭上。
不當行徑還有將魏父為女兒準備的早餐倒入廚餘桶、強迫魏女於上課時間及午休寫功課且不給午餐吃、強行拿走魏女皮卡丘玩偶作為班級集點兌換品、強迫魏剪下其皮卡丘玩偶做成筆袋,送給蔡姓同學及於魏使用跑步機時將速度調快等。
事件爆發後隨即引發軒然大波,小宜老師則表示魏生有說謊、不寫作業、擅自拿別人東西藏匿、不聽任課老師的話、干擾秩序、不愛做打掃工作等偏差行為且履勸不聽等,雙方各執一詞,心痛的家屬也憤而提告與兩名林姓女師對簿公堂。
一審逐一還原魏生陳訴的管教爭議,認小宜、小佳在學校評價都是認真、嚴格的老師,兩人與魏生父親在教學溝通上嚴重不良,但不能因此抹煞兩人對於教育、管教魏女的付出及努力。且無證據可證兩師有施加強暴或脅迫等手段,判處無罪。
檢方就強迫吃朝天椒、將尿布戴在頭上兩具體事項提出上訴,案經台南高分院還原事發過程始末,釐清讓魏女頭戴尿布、吃朝天椒的為小宜老師,而小佳老師則於不知情下,讓魏生吃完裝有朝天椒的白飯。合議庭審酌特教學校教師除教授知識,也是學生的保護者,不應以迫使女學生接受不合理的對待來做為管教手段。
審酌小宜老師行為超出合理體罰、管教的程度,以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撤銷其原審無罪判決,衡其為導正學子行為出發點尚屬良善,因求好心切未能控制好情緒以致逾矩,所涉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罪兩罪各處拘役卅日,合併應執行拘役五十日,易科罰金五萬,小佳老師維持原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