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 /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蔡易昇為了500萬酬勞,受天道盟天鳴會會長李宗漢教唆,於前年槍殺濟公會八里分會前會長「八哥」林文章。一審依殺人等罪判刑19年6月,二審改判17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刑度定讞。
至於幕後主使者李宗漢被控教唆殺人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今年2月初判刑15年6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
檢警調查指出,林文章與李宗漢因八里土方清運的利益而結怨,李男唆使魏姓男子找來槍手蔡易昇(44歲),雙方見面後談妥以200萬元教訓林男,若林男身亡,則加碼為500萬元。
民國110年4月12日下午,蔡男在林男的住家附近埋伏,見對方現身立刻朝其開兩槍,致其當場死亡。蔡男犯後攜槍前往派出所自首,檢方依殺人罪嫌將其起訴,另依唆使殺人等罪嫌起訴李、魏2人。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對林男的腳開槍,但因林男上前想搶槍,才會朝其肩膀開第2槍,並非胸口,另辯稱自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法院並未採信蔡男辯詞,認為他近距離朝被害人連開兩槍,有殺人直接故意,且其犯案動機主要是因受李男以高額報酬買凶,手段凶殘,使被害人家屬失去至親,並使社會感到不安。
但考量蔡男自白犯行、未濫傷無辜旁人等情況,認為其惡性未達須永久隔絕於社會的必要,依殺人及非法持有槍彈等兩項罪名判刑19年6月。二審高院改判17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