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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警消勤休專案報告 議員爭取消防員待命3小時應給薪或補休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南市議會臨時會廿二日安排警消勤休專案報告,探討司法院釋字七八五號公佈後,市府有無增補人力保障警消的工作權與健康權。其中消防人員每天待命三小時,卻不能申報加班費,引發朝野議員關切。消防局長李明峯說超勤津貼一萬九千元是中央規定的上限,若超過可研議另找時間補休。
國民黨市議員蔡育輝指出,依照釋字七八五號的意旨,當前警消工作時數法制的設計,不符合保護公務人員最低限度健康權的需求。例如基層警消上班白天待命一小時晚上兩小時,這三小時的時間不能申請加班費的規定,違憲又不合理,基層消防人員怨聲載道。另消防局一一二年預算員額為一千四百人,現有員額僅一千一百七十五人,還缺兩百多人應該儘速補足。
民進黨市議員李宗翰說,消防署提出白天一小時晚上兩的小時休息時間的制度,原本是美意,但這三小時實際上是在待命,因為只要有任務就要出勤,根本沒辦法安心休息。超勤津貼上限一萬九千元實在不夠,多出來的超勤時數,請消防局規劃可延後給同仁找時間補休。
針對議員的要求,李明峯說,縣市合併後消防局編制員額為一千兩百二十人,但實際員額僅九百餘人,過去是按每年增加廿五人預算員額方式,逐年增加人力,至一一0年總共增加了兩百九十一人。市長黃偉哲已同意一一二年預算員額增加為一千四百人,不足的兩百餘人,明年將先增補四十三人,並將逐年將向中央爭取增補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