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在監最久的死囚之一黃春棋,因同案被告徐自強獲改判無罪確定,也聲請再審,主張當年相關事證有疑慮,要求重新調查。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指出,黃男聲請的事由並非新事實、新證據,不符再審要件,裁定駁回。
黃春棋於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一日,被控與徐自強、黃銘泉、陳憶隆,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並向黃家勒索七千萬元;其中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黃春棋等三人被認定共犯均判死刑定讞。
民間司改會認為徐自強有不在場的證明,改判徐男無罪。
黃春棋聲請再審主張,他的勘驗筆錄、鑑定報告等事證,疑遭變造,屬新事實與新證據。
高院裁定,黃春棋主張相關證物經過偽造,但未能補正證據,不符合再審程序,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