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槍案不服被羈押 王文宗抗告成功 發回更裁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學甲區八十八槍擊案,被檢方指為幕後指使者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經台南地院裁准羈押禁見。案經王文宗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檢方指王非法持有槍彈罪嫌而犯罪嫌疑重大,尚有疑義,卅一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台南地檢署於三月廿四日拘提企圖出境的王文宗到案,訊後隔天依涉藏匿人犯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不服立刻提起抗告。

台南高分院指出,王文宗是否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四項、第十二條第四項非法持有槍彈罪嫌而犯罪嫌疑重大,尚有疑義,基於偵查不公開,理由不宜詳述,應撤銷發回原審法院再調查,另為適法處理。

台南市學甲區去年十一月十日凌晨接連發生二起槍擊案,槍手孔祥志當天持槍先到學甲區頂山寮一家科技公司射擊五十八發子彈,再赴位於中正路的前市議員謝財旺女兒競選總部鐵門掃射卅槍。全案包括王文宗、洪政軍及孔祥志等八名共犯,現都已被收押或另因他案發監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