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再增15人 已公布1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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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台南市公布第二十二批酒(毒)駕累犯名單,本次公布十五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一百九十人。違規地點分別在後壁區一名、永康區五名、南區一名、楠西區一名、北區一名、中西區三名、歸仁區一名、東山區一名、麻豆區一名,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一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二年的處分,違規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