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廢南盛隆掩埋場環評結論

記者吳孟珉、陳銀全∕台南報導

立法院通過環評法修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十八日要求廢止東山區嶺南里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結論,以免死灰復燃,汙染烏山頭集水區水源。

但市府環保局強調,該案未准予開發,籲應先了解事實真相再行評論,以免誤導外界。

陳椒華表示,前台南縣政府於九十年通過之十八點六四九公頃的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因為有汙染烏山頭水庫自來水保護區之虞,並沒有通過區域計畫審查,也沒有開發許可核可。

陳椒華表示,南盛隆掩埋場址緊鄰烏山頭水庫自來水質水量保護區,有豐沛地下水及龜重溪溪流通過,該掩埋場案環評已超過二十年,請台南市政府廢止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結論。

環保團體也表示,南盛隆掩埋場汙水會滲入龜重溪,而龜重溪更是東山居民生活命脈,生產的農產品更是影響全民健康,滋事體大。為保護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及自來水保護區,請廢止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結論,不要讓居民生活於恐懼之中。

環保局指出,立法院於日前三讀通過「環評法」增修條文後,外界關注的龍崎歐欣環評將可落幕。而部分團體及民代關注之南盛隆掩埋場環評案,雖不適用新法,該掩埋場多次向該局申請開發設置許可,因該掩埋場位處烏山頭集水區,設置許可內容無法妥善說明如何保護該區水質和整體環境,並未准予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