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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溫令啟動 經部:無罰則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網傳能源局推動冷氣適溫運動為限溫令,違反者將被罰新台幣十萬元。經濟部十八日澄清,室內冷氣溫度的節能規範過去並未包括用餐時間,目前針對用餐時間的二十三度是輔導機制,自願參加、沒有罰則,當然也沒有開罰問題。
經濟部強調,有網友誤傳節能法規是引用能源供應不足的法條,也非事實。能源局指出,相關節能規範是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八條,訂定指定能源用戶應遵循的節約能源規定,且從此前已就開始針對旅館、百貨公司、便利商店等地方,規定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泡。
經濟部十七日在圓山大飯店舉辦「冷氣適溫運動宣示大會」,經濟部指出,圓山飯店現身說法的經驗,可以讓更多服務業者參考啟動節能工作,沒有罰十萬元的問題,反而可節省六百萬元。
此外,透過ESCO節能改善模式、空調系統、熱水系統及送風系統的改善,以及各項環境溫度控制設備,每年都可省下可觀費用。能源局鼓勵更多企業共同參與節能,經濟部也會持續相關輔導機制。
經濟部今年推動「冷氣適溫運動二六二三」,將先由自願性接受節能輔導的三十二家業者、一千三百家觀光旅館、連鎖餐廳、會議中心等服務業試辦,推動營業場域「會議冷氣適溫二十六度正負一度」及「用餐冷氣適溫二十三度正負一度」。除了有專家團節能診斷及服務,也協助產業升級,包括空調送風、全場照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