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辛龍照片出書 前老闆侵權判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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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PUB教父」許理平,為紀念其經營EZ5音樂餐廳30週年而出書,書中使用藝人辛龍的照片,還提到他與過世妻子劉真的往事;辛龍認為肖像權、隱私權遭侵害,提訟求償近4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許男侵害辛龍肖像權,判決賠償5萬元。

辛龍提訟指出,許理平授權出版社發行的「30年青春•震耳欲聾:真的不要來EZ5!你會迷上!」一書中,未經他本人同意,擅自把他的照片刊載於書的封面及內頁,已侵害肖像權。

該書中提及,「當時很多人從媒體得知他要與劉真結婚的消息,都覺得不可置信…劉真會嫁給辛龍,我一點也不覺得意外;只可惜那場手術的意外,卻無情拆散了這對恩愛夫妻」等。

辛龍也主張,內文已涉及他的個人感情與婚後世界等隱私,導致外界加深他無法走出喪妻之痛的印象,侵害他的隱私權,共計求償399萬9999元。

許理平答辯,書中照片是辛龍民國87年至103年在餐廳受聘駐唱時,為行銷宣傳所拍,辛龍領有報酬,自己享有著作權;後來為紀念餐廳出書,書中描述心路歷程與駐唱歌手,屬於餐廳營運範圍,未侵害肖像權。

許理平指出,辛龍、劉真結婚,劉真後來病逝,辛龍為此無法走出傷痛,都是公開消息,並未侵害辛龍隱私。

法院指出,辛龍當年僅同意照片用於餐廳行銷,無法推論辛龍同意將照片用於許男的書籍,且書籍出售可獲得版稅,可見許男以營利目的使用辛龍照片,已侵害肖像權,審酌照片的數量、篇幅後,判決賠償5萬元。

至於隱私權部分,法院認為,辛龍、劉真的婚姻早被媒體廣為報導,民眾均能輕易得知,認定未侵權,駁回求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