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應列席校務會議 教團憂恐流於形式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國教法修正草案立院初審通過,國中小校務會議未來應該邀請學生列席,許多校長持正面態度,但一方面也憂心校務會議的內容並非都與學生相關,要學生參加恐怕不太合適;教團也憂心,若只是派學生代表到現場旁聽,無法表達意見、沒有參與感,那學生出席的意義何在。

立法院教文會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時,其中有關國中小校務會議應該納入學生代表的條文,在十九日獲得初審通過。多數教團認為,應要有完整配套措施,否則恐怕流於形式,沒有太實質的意義。

多數校長普遍認為邀請學生參加校務會議應看議題,學生若以旁聽角色來了解學校運作過程,「滿正向的」,若是討論有關學生權益,像是服裝、作息或社團等,學生較有參與感,但校務會議多數多在談論法規、法令,這類議題如果學生代表出席,意義有待商確?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提到,學生代表列席參加校務會議,其目的性、要做什麼事情,都還有討論空間,若只是讓學生坐在一旁,校務會議內容又跟他毫無關係,學生會不知道怎麼表達意見,或是不知道能扮演什麼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