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之死 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未通報擬提高罰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六福村東非狒狒日前脫逃在外遊蕩多天引關注。農委會林務局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逸失保育類野生動物未通報,罰鍰自一萬至五萬元,上修為三萬至十五萬元,並由飼主負擔圍捕費用。

林務局在官網公告,鑒於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圍捕,可能耗費國家社會資源,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增訂圍捕所需費用由飼主負擔的規定。

此外,圍捕保育類野生動物過程可能引發社會及民眾不安、恐慌,甚至影響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加重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未通報、或未自行或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圍捕的罰則,盼遏止類似案件發生。

草案指出,將修正野保法第三十七條,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如有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通報,並自行或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圍捕;也增訂規範,圍捕所需費用將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

另外,將修正野保法第五十條之一及第五十一條,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怠未通報、未自行或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圍捕,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林務局表示,有鑑於相關問題亟需解決,縮短草案公告期間為十四天,表定公告至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