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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村長候選人判1年10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去年五合一選舉,彰化縣田尾鄉邱姓村長候選人涉嫌把一千元紙鈔捲起後放入塑膠吸管內,並於拜票時隨身攜帶,伺機向不特定選民行賄。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選罷法將邱男判處一年十月有期徒刑,緩刑四年,應向公庫支付十萬元,褫奪公權三年。
同案犯交付賄賂罪的被告鄭女處一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二年;又犯收受賄賂罪處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一年,均緩刑三年,應向公庫支付二萬元。林女處一年七月徒刑,緩刑三年,應向公庫支付六萬元,褫奪公權二年。
判決書指出,邱男去年十一月間製作內含一千元紙鈔的塑膠吸管,拜票時隨身攜帶,伺機向不特定選民行賄。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到李男住處交付,之後再交給許男二支吸管。並透過林女交付鄭女十支吸管尋求支持;鄭又得知,另名李男家境清寒,便交付一支吸管要求支持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