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 醫藥頻道 〉預立醫療簽署 北市最多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自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截至108年11月底止,全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人數共計1萬116人,台北市醫院簽署人數已達3,493人,在各縣市簽署數中位居第一。
 「病主法」立法目的及精神包括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北市衛生局在積極推廣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下,現有14家醫院提供預立醫療諮商服務,意願人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定」表達自己重症時的醫療意願,除了保障自己的善終權益,也能讓親友摯愛在關鍵時刻減少所需面對的痛苦及紛爭。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在北市簽署人數當中,簽署個案多為醫院院內的病患,男女性別比例為1比2,以女性個案居多,年齡層則介於60歲以上長者達2,140人,占全數6成,顯示在善終議題上,年長者較年輕人更為重視及關心。
 依病主法規定,立下預立醫療決定者,在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等5種特定臨床條件時,可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疾病,目前衛生福利部已於108年11月19日預告11項疾病及其臨床條件,包含多發性系統萎縮症、裘馨氏肌肉失養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泡症、亨丁頓氏舞蹈症、肢帶型肌失養症、Nemaline線狀肌肉病變、脊髓小腦退化性動作協調障礙、脊髓性肌肉萎縮症、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囊狀纖維化症、原發性肺動脈高壓等,未來應有更多疾病可納入執行條件範圍,讓更多病患可以自主選擇醫療決策及照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