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陪女友談生意淪詐欺共犯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李姓員警的陳姓女友任職於富玉珠寶公司,從事翡翠買賣業務,陳女自二0一八年起配合公司對外推銷「翡翠手鐲」、「翡翠套組」等產品時,誆稱所售翡翠產品將上蘇富比等國際拍賣機構拍賣,屆時可大幅增值,誘騙逾二十五人購買,檢警接獲被害人報案,日前帶回公司阮姓負責人、陳女等十名被告,李員也因未阻止女友詐騙,還載送談生意而遭逮,檢方複訊後則以五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富玉珠寶公司阮姓負責人與底下公司主管、業務等人明知所販賣的「翡翠手鐲」、「翡翠套組」等套裝商品的品質,未達被國際拍賣機構看上等級,卻自二0一八年起透過業務員或自己向民眾騙稱商品將被蘇富比等拍賣機構拍賣,將商品以高出市場行情一至三倍的價格出售。

被害人將向富玉珠寶所買的產品送往鑑定構鑑定後,確定沒有該公司宣稱的價值後,向警方報案遭詐騙,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日前指揮警方兵分多路搜索,帶回公司阮姓負責人等十人,其中還包括一名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李姓員警。

萬華分局十六日表示,李姓員警於一0九年九月至一一一年九月任職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時,向富玉珠寶公司購買「翡翠手鐲」結識陳姓女業務員,兩人進而交往成為現任女友,李員並自一一0年二至十二月間有多次開車載女友前往談珠寶買賣事宜,但他堅決否認與詐欺犯行。分局經完成相關調查後,日前將李員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經承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新台幣五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