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挨罰6次 高苑科大欠薪11月 月底未改善恐停招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高苑科技大學去年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積欠教師薪資等,遭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近日再被爆出從去年六月起就積欠教職員薪資,累計欠薪達十一個月。教育部十九日證實,若本月底未改善,將依退場條例規定令該校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停招,並於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停辦。

高苑科大公共事務處處長張旭銘表示,已經有金主計畫年底挹注超過二億七千萬,且九月學雜費將陸續到位,薪資及債務問題可望獲得喘息。

教育部表示,高苑科大因財務惡化,自一一一年六月起有積欠教師薪資情事,董事會未依去年四月二十八日董事會議決議捐資。教育部已於一一一年六月十日依私立學校法裁處董事長五十萬元罰鍰,另再依私立學法對全體董事會裁處四次罰鍰,每次每人五十萬元;目前教育部並未接獲該校有資金挹注訊息。

針對該校自一一一年六月起積欠教師薪資,教育部限期改善仍未補發教師薪給,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因此教育部已開罰六次。分別處十萬、二十萬、三十五萬、五十萬、五十萬及五十萬元罰鍰。

目前共有七所私立大專校院被教育部列為專輔學校,其中高苑科大、明道大學、環球科大、大同技術學院等四校改善期限到五月底,屆期未改善並解除專輔,都會在一百十二年度(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停招、改組董事會,於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停辦。

教育部指出,該校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至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若學校屆期未能改善,將依退場條例規定令該校於一百十二學年度起停招(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並於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