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歡不成散播裸照 軍人判9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游姓軍人上網認識十七歲少女要她自拍胸部照片,威脅性交不成又逼裸聊,還趁機截下多張不雅照留存,還以她名義創臉書假帳號散布裸照,傳訊恐嚇,檢方痛斥游男惡性重大,傷害少女身心甚巨,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他,向法院求刑九年,以示懲戒。

起訴書指出,游男一一一年六月以暱稱「跩弟」上交友軟體認識十七歲少女,後來要求她自拍裸露胸部照片,游男拿到二張裸照要求少女出來見面卻遭拒絕,游心生怨恨就上網肉搜照到她真實身分,再另辦臉書帳號傳送裸照給她要求性交,否則就要對外散布但仍遭拒絕。

游不放棄持續騷擾,後來少女不得不答應和他視訊,期間還經游男要求不能穿衣服裸聊,又被命做做不雅動作等,游則趁機用螢幕截圖取得少女胸部、下體照片,並再度要求發生性行為。

但游遲遲未獲同意,為報復竟假冒少女名義創臉書帳號,還將她裸照、影片等散布給她臉書好友,甚至還傳「寶貝,你覺得你躲得掉」給對方,少女恐懼不已受不了報警,台中警方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循線到宜蘭拘提游到案,並在其手機中、住家搜出照片。

檢方認為,游男惡性重大,傷害少女身心甚巨,非處以重刑無法彰顯昌順之法治,具體向法院建議量處游男有期徒刑九年,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