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條款上路 熱門演出擬實名制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其中最受各界矚目的「黃牛條款」也在即刻起正式上路。文化部二日表示,為打擊黃牛,文化部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包含建立中央與地方主管及警察機關綿密聯繫管道,共同查緝黃牛;以及檢舉專區同步上線;同時,文化部也與演唱會主辦單位、售票平台等協商強化售票端防禦機制,並於熱門場次研議實施實名制,期盼真正達成「黃牛退散,購票不難」目標。

文化部表示,依據新修正文創法,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藝文票券者,包含以物換票、綁物出售等,只要有「獲利」的都是黃牛,將依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十倍至五十倍罰鍰;涉及以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部指出,文化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偵九大隊,以及地方主管機關、警察局等,除組成「聯合打牛小組」,對於已出現各種變形的售票行為,文化部及地方主管機關也積極監控,並請警察單位協助;配合今日新法上路,文化部同步開通檢舉專區,邀請全民共同擊退黃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