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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保護兒少教學環境 噪音超標加倍罰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基於保護兒童及少年教學環境安寧,行政院環保署日前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北市環保局表示,未來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場所、工程及設施,如距離未滿十八歲學生的學校不滿五十公尺,將依罰鍰額度加倍裁罰。
環保局指出,兒少法規定兒童及少年係指未滿十八歲者,依據修正後裁罰基準,緊鄰公私立學校高中職以下學校的營業場所、工廠、營建工程及相關設施等噪音源,如果音量干擾到學校教學,超過噪音管制標準時加倍裁處,最高不超過罰鍰上限金額,不同噪音源的罰鍰上限金額也不同,例如:工廠為六萬元、營建工程為十八萬元、娛樂或營業場所及擴音設施為三萬元。
環保局呼籲業者、使用人針對噪音源做好隔音、吸音等減噪措施,以及落實噪音防制工作,才能減少噪音、避免受罰,維護學校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