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荒野五帖

■陳煌

一、有家

蛙,喜歡姑婆芋。

蛙,也喜歡一支大傘。

所以,我總覺得蛙有一支大傘的家。

有了家,蛙就會長期住下來,在大傘的底下,那裏是安全陰涼的居所。

蛙並喜歡大太陽,因為那對牠的皮膚不好,也可能有害小命。太陽的光亮,並非人人喜歡,樂見,有人就傾向不適見到陽光,躲在其中,就覺得安全,隱密多了。

這支大傘,是姑婆芋,來自南美的植物,在潮濕的地方生長。潮濕,也是蛙的所愛。

但荒野中,蛙的數量似乎並不多,似乎比姑婆芋的數量還少。

姑婆芋大量繁殖時,總在雨後,這時的濕潤才是蛙最佳露臉的時機,在大大如大傘的姑婆芋葉片下,或上,靜默地享受牠不知多少時日以來的枯燥煩悶,這時有了大葉姑婆芋的保護傘,也就可以大膽看看雨後世界了。

誰會對蛙感興趣?

野鳥們應該還在對雨後的世界感到興奮吧,因為蟲子大餐更豐盛了,更吸引了。蛙比許多蟲子更難搞,因此,誰也不在乎蛙有多重見天日般的欣喜,也不在乎蛙有多肥美。

再說,即便蛙在荒野中是稀缺的美食,小野鳥只能望而卻步,奈何不了蛙。

所以,通常蛙可以很有自信地在緊急情況中迅速躲藏到姑婆芋傘下。牠應該不會離開自己的家園太遠。

流浪,對蛙來說,太奢侈了,也太難以想像了。

但即便是流浪,蛙還會有多少期待,或夢想?

其實,我們才是流浪者,或許只為了一個家,或不是,或許只為了一個夢想,或不是,然後我們心並不安定,或不是,總之,即便宅在家裡,心也往外的網路上跑。

我們都想由流浪中創造出一個不需再流浪的家園,比如桃花源。

而這荒野就是桃花源,野生動植物的桃花源,也是風的四季的桃花源。

所有的蛙,也是這麼想的吧。

姑婆芋站在山麓的小道上開放,殘留的雨水在當初落下時,已將蛙的大門敲開了,如今就算乾燥了,落滿灰塵,它還是能甘願為蛙與牠的桃花源遮風擋雨,阻太陽,這很好。

有桃花源,有家的,都會很好。

既使那只是一片人煙罕至的荒野,也會很好。

誰不喜歡?

二、山路

有山,就有山路。

有山,但不一定沒有人煙,因為人煙是人生成的,山路也是人走出來的。

那山路並不寬,一邊是山麓,長滿各種雜樹,我能叫出名字的,和不能叫出名字的,但絕對沒有果樹,而另一邊是對著山勢邊坡,野草叢生,也是我能叫出名字的,和不能叫出名字的,中間的山路隨著山腰而走。

曾經有人告訴我,那一條山路可以通到另一個遠處山頭的另一邊,彎彎曲曲。所以,我的望遠鏡,能隱約眺望到山巒樹林上,那高高得遠遠的隱約樓宇。

因此,荒野的山路應該到彼處為止吧。

我不曾試著將山路走完,因為走著走著就到了盡頭,我有點害怕見到山下的城市,或是沿著山勢而坐落的樓宇。

有城市,或樓宇的地方都會侵入荒野。荒野就不再荒野。

我盡量不再接近那地方,只在還接近荒野的荒野之地流連。那裏,我可以和所有野地的野性,一起遠眺城市,樓宇,我們像是局外人一樣。總之,我還是不想那樣走到盡頭,那有一種逐漸被城市侵犯的異樣感覺。那時候,我只想一個人待在野地,離城市越遠越好,如果能走路可達,再遠,會進入野地,也一個人尋路而去。

只要荒野的山路荒無人跡也行,偶見的路燈也是荒廢的,並不影響所有野生動植物的生活即可。

不過,我難以確定山路邊的破舊路燈荒廢是長久的,因為據說,以後會有更新的大路,和更多的樓宇會通過進駐這裡,因此有多少荒野變成山城,不得而知。

人們認為,住在山城多好。但每一隻山鳥,和一株野樹都不這麼認為。

因為,山鳥和野樹都無法與人抗衡。

我樂見,包括這一條沿著山腰而被最早開出來的山路,石子滿佈,落雨時泥濘難行,除了我,和一位偶爾出現的獵鳥人之外,沒人會經過這裡。

小彎嘴畫眉會成群由一側密密矮樹叢或竹林中,探頭探腦地探看一下動靜,然後掠過山路,闖入另一側的雜樹林中,牠們雙眼綁著黑色眼罩,如四十大盜般飛馳而過,如入無人之境。

運氣好的話,一隻難得一見的白鼻心,或竹雞會疾風似的飛快迅速橫橫竄過山路,腳沾滿泥巴。

那時,我幾乎熟知山路的任何巨細靡遺,以及沿路的四季。

只是,只要有路,兩旁的風景再好,荒野再野,就早晚會被拓寬,被無數人車進駐,被各式樓宇侵入,老舊荒廢的小路燈也會更換,到時也會遮去滿天的星空。

所以,我珍惜那早已長久破舊荒廢不亮的幾盞路燈,它們在山路上僅僅是擺設,山鳥與野樹都不需要它們照明,任何一隻草蟲與花也是,我也是。

我只在天暗下來前離開山路,留下來只有不應被干擾的野性世界。

那時,我在想,如果沒有山路出現,也很好。

一切都原本地留給野性的荒野。

三、相遇

一九九0年之前,我寫了《人鳥之間》,所以我寫生畫了這張長尾水青蛾的時候,也是在那時,所謂的野鳥新樂園的荒野。

因為距離的歲月遙遠,我都不記得在何時何地和位置,甚至何種氣候與植物之下發現牠的。

但我畫下牠了。

在我的薄薄一本畫頁中,牠,長尾水青蛾出現了。

我當時很快地畫下牠,從此我再也沒遇上牠。

我總覺得,相遇只能遇見有意義的人或物,相遇才有意義。

我在荒野時,能遇見的山鳥無數,不過諸如常見的麻雀,白頭翁……等等的山鳥,我只憑牠們名叫即能辨認出牠們的名字,但是有些難得一見的山鳥如竹雞,五色鳥……等等,卻經常在無意中,或等待中相遇時,始感覺一種驚喜,覺得我終於因相遇而得以一見,認識,謀面,這樣的初初相遇的意義,在於先建立起的之後盡可能進一步的相知。在人鳥之間,牠們無須「相知」於我,也無須認識謀面於我,但對我來說,我卻是需要,必要的。

這種意義,對觀察特別重要。

只是對這隻難得一見意義下的長尾水青蛾來說,我的追憶中,除了初次的相遇外,我就無緣再與牠相遇了。

其實,應該說,牠一直都在,牠的族群一直都在。

只是我無緣再相遇罷了。

假使,我要更認識牠,我可以從電腦中獲得許多資料,但如果我想獲得更具意義的話,就會捨棄電腦,自己會在自己的不棄觀察紀錄中,讓相遇成為有意義的重要緣分,與資料。

我只依稀記得,牠忽然間的近距離出現,牠就靜靜停留在一片葉子上,好像牠原本就在那裏,不曾離開過一樣。

牠沒動,我卻心跳不已。

我在觀察記錄山鳥時,也會在意當時的天候,蟲子,林木,花草等等的四季變化,長尾水青蛾對我卻是極其陌生的。

我的相機無法對牠對焦,牠就距離我的鼻子前幾公分,我也無法後退,因為我退無可退,我身後好像是一個灌木叢生的斜坡。

在我努力穩定身子之後,我只能取出畫頁和筆。

牠靜靜讓我畫完,我已滿身大汗。

天色開始閉上眼睛,我應該離開了。

荒野,就是這樣,只有我們的相遇,才有意義。

四、遺忘

慘了,我也遺忘了當初的它了。

遺忘,有時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有時又念起來時,還是不記得,那就慘了,好似做了一件壞事,怕人責怪一樣,那就不太愉快了。

我隨手做寫生時,喜歡畫距離最近的,手邊的小景,一朵花,一枝草,一只蝴蝶,然後收藏起來,心想這樣的手繪小畫日後裝裱起來,可以給自己的書房牆壁當裝飾或開小畫展,也很不錯,也許,當成日後某些文章的插圖也很好,若能出本小書,附上自己手繪的畫作插圖,就更有意思了。

坐在荒野的角落,或路邊時,風是我的朋友,陪著我一整天,它搖著身邊的野草,好像要我也探看它們一眼似的,它們並不比山鳥更值得吸引人,但他們也很重要,跟山鳥一樣重要。

日出和黃昏在照耀它們,或遠離它們時,它們並未離開,即便雨無法直接滋潤它們,它們依然按照自己的能力努力活著,在草葉之上,草莖枝上,開開花,結結仔,看看這世界,等到風來了,雨來了,該老了,該風散雨流了,該凋零了,也就這樣一輩子了。

身邊所及之處,或眼不見之處,都是如此的生活,和死亡。

從來沒有草蟲,或山鳥,或風雨,或日出黃昏,或白雲蒼狗,或人來為此憑弔。它們就如此安靜地來去自如,它們的族群祠堂門匾上或許就寫著「樂天知命」幾個字吧。

我也不是來憑弔的,這些野草自然會有人為它們取名,可是我記了,又忘,我是來探望它們的,想坐下來好好看看它們,只是如此而已。

如果記的它們的名字,下一回,在遇上了,就能較熟捻地打招呼,叫出名子了,這樣親近一點。

不過,我總愛遺忘。

因此,慘了,遺忘了就尷尬了。

也沒人會喜歡見面時被他人遺忘自己的名字吧。

草木自然不會,但我總想,如此的遺忘是我的記憶不行了,讓我缺乏繼續深知下去的理由,或藉口。

荒野是一部超大部頭的百科全書,但我連草木這一科目的知識都不足,能不禁汗顏嗎?

只是曾過目的,總還會有一點印象,這一點印象,就足夠我繼續懷念,和回味了。

其實,還帶一點點興奮,彷若遇見久違老友了,一時叫不出名字,卻一樣雀躍,而莫名。

但遺忘在荒野又是另一回事,我坐下來時,風陪著我,鳥聲啁啾,雲在飄,樹在搖,山不沉默,我坐下來,草莖靜默地與我為伴。

這一切還算美好,它們,我忘了名字的它們,它們還依舊樂天知命。

五、長蟲

有山,就有草木。

有草木,就有蛇。

在人看不清的草木深處,因為未知,因為不明,所以人們會猜測那裏面會隱藏著蛇,讓人冒冷汗的冷血動物。

我不怕蛇,但我怕牠藏匿的出其不意。

野地中,有這種長蟲並不意外。但我在荒野中遇見的不多。

那一整個夏季 我在荒野的樹林的小徑裡進進出出,那是一條通往山麓間底部的一個荒廢很久的小溪,小溪很淺,但水聲潺潺,小溪上密佈樹蔭,一側還密生著竹林,那顯然是一處人為的竹林,用來採摘竹筍,我發現不知多久一錢就有人跡。

黑暗的竹林中有異狀,我越過小溪後未敢再越出太遠,一條長蟲捲曲在竹林下的草叢中,我想,我驚擾到牠了。

那是牠的領地。

附近有溪,會吸引如白鼻心或松鼠等等的小動物,甚至竹雞或體型較大的烏鴉或樹鵲來飲水歇息,因此那是牠最常出沒之地吧。

我在附近林子的一處大石旁也發現一個極小的土地公廟,大石長滿潮濕的苔蘚,土地公廟是由幾塊石子堆壘而成,所以小到只有一個足球般大小,廟已不成形,但隱約能判斷那是一個被廢棄許多的土地公廟。

小廟的天空完全長年被茂密的樹遮掩,又被歲月長久遺忘了,因此處於一種完全廢墟狀的情況,小廟的內外也佈滿厚厚綠色苔蘚,與潮潮的水漬,幾乎將之掩埋在陰暗的時光中,我猜,土地公若還住在裡面,應該也太潮濕了不太舒服吧,即便有山鳥落下來,也會腳一滑溜,引人訕笑。

陽光在這樹林下是止步的。

時光歲月也是。

不過,有長蟲在附近陪著,或許土地公也不寂寞吧。

那裏,早期應該有人住的,所以會有土地公廟,有竹林,但不會有長蟲。

我看見竹林地上留下了廢棄已久的竹簍與鏽蝕嚴重的鐮刀,人已去,韶華已遠,僅留下茂密深沉的竹林,和移民而來的長蟲。

小溪繼續潺潺,竹林繼續囂囂,小廟繼續寂寂,於是我想起有人說過,人類有一種毛病,像是精神勝利法,就喜歡把一些強大或自己恐懼的東西將它反而說得很弱小,以反射出人的強壯偉大,於是會把自己恐懼害怕的蛇說成是長蟲,還會將老虎說成是大蟲,這是一種人的阿Q式精神勝利法。但不論如何,長蟲的稱呼總比蛇不那麼冷冰冰,嚇人的感覺多了。

長蟲,蛇也不喜歡我的出現。

即便出現在牠勢力範圍的領地也不喜歡,但卻很無奈,因此牠悻悻然走了。

我也離開時,我在想,當初的人為何離開土地公,離開自己的竹林呢?

這沒有答案。

這荒野,不需要人們給太多的答案。